工信部、国资委启动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2026-6-9)
工信部、国资委启动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2026-6-9)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聚焦工业、服务、特种等领域重点场景,部署打造实景实训空间、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攻关实用化作业技能、加强实景应用验证与常态部署、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凝练成熟经验等六项重点任务,加速构建“实景实训—数据沉淀—产品迭代—规模部署”闭环,支撑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行动重点面向生产制造、检测分析、维修维护、仓储物流、餐饮零售、医疗康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场景,依托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构建高水平实训空间、高泛化具身智能模型、高质量实景数据集、高性能整机产品。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具身智能重点产品在一批代表性场景的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开启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作业模式”;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应用谱系,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落地能力。

关于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科函〔2026256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有关指导意见和行动方案要求,推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产品在真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常态化部署应用,加速实现规模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开展2026年度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坚持应用牵引,面向工业、特种、服务等领域重点场景,一体推进实景实训空间建设、创新应用联合体培育、作业技能攻关、应用部署验证等重点任务,通过真实场景训练,持续优化具身智能模型算法,积累高质量真机数据,提升本体关键部组件性能,探索构建人形机器人及具身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机制。到2026年底,人形机器人等重点产品在一批代表性场景中率先完成应用验证和常态部署,开启“作业模式”;凝练形成百个以上高价值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具身智能应用谱系,带动形成万台级规模落地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实景实训空间。围绕工业、服务、特种领域,聚焦生产制造、检测分析、维修维护、仓储物流、餐饮零售、医疗康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场景的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应用需求,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选取一批目标需求明确、工作状况清晰、标准化程度高且具备经济可行性的真实场景单元(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作业工位、服务操作点位、应急处置站点),作为实景实训空间载体。确定场景单元提供单位(即用户单位),支持其按照“最小干预、利旧复用”原则开展作业环境适配改造,明确场景实训关键技术要求,打造可训练、可测试、可验证的实景实训空间。各省级地区、各央企应坚持需求牵引、因地制宜、择优遴选、错位布局,避免场景类型扎堆。各省级地区应选取重点场景单元不少于20个,至少覆盖工业、服务、特种领域中的两类,各央企应结合所处行业领域,选取重点场景不少于10个。

(二)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支持以用户单位、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为主体,会同模型算法、零部件等供应链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等,针对每个场景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用户单位负责开放实景实训空间,量化部署应用目标,围绕感知决策、操作执行、交互协作、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等细化场景要求,提供必要的作业流程数据与环境语义信息,配合场景攻关与成效验证评估。整机企业(或应用服务商)用好实景实训空间,着力攻关场景理解、任务规划、操作执行、人机协同、持续学习、可靠运行能力,推动人形机器人、四足机器人等整机产品与场景需求深度适配。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所发挥自身优势,加速关键部组件迭代升级,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为应用验证和规模部署做好服务保障。鼓励创新应用联合体编制任务书,确定牵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攻关指标、任务边界、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方式,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三)攻关实用化作业技能。指导创新应用联合体对照真实岗位能力要求,通过实景实训打造作业技能包,形成可落地、可复制的整机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场景适配性强、性能指标领先的具身智能基础模型和运动控制算法,持续提升“大小脑”模型算法抗扰和自适应水平,强化复杂或异常工况下的泛化与容错能力,鼓励在国家级开源社区开放。构建一批高质量、高保真数据集,提升全身运动轨迹、力位控制曲线、操作执行序列及时序逻辑等全维度信息记录的精度准度,持续丰富空间语义、物体属性以及异常处置、突发干扰、边界工况等真实场景数据。加强数据治理,在保障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商业秘密前提下稳妥有序开放共享。针对不同场景需求,优化模型压缩、推理加速技术,凝练云边端协同、离网自治等一批多样化算力部署模式。强化结构耐久、热管理、功耗优化等抗疲劳设计,提升长时间、高负荷连续作业能力,完善碰撞检测、力控限制、紧急制动、黑匣子等安全能力,确保人机混行环境下的使用安全。

(四)加强实景应用验证与常态部署。指导用户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结合场景特性制定应用验证测试规程与达标条件,科学评估整机解决方案的真实作业成功率、效率提升率、安全可靠性及经济可行性等关键指标,出具应用验证报告。对验证通过的整机解决方案,各省级地区、各央企推动在用户单位及同类场景、关联领域常态化部署。对验证成熟的操作系统、仿真平台、关键零部件等基础软硬件产品,推动在相关整机企业拓展应用,实现“验证一个、部署一批、带动一片”。各省级地区、各央企建立规模化部署风险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对技术迭代快、场景变化大的领域,预留技术升级窗口与退出通道。鼓励探索“人形机器人即服务”模式,通过按效用付费、经营性租赁等商业创新手段降低用户投入门槛,加速市场化推广。

(五)强化关键要素保障。支持创新应用联合体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强化关键标准贯标与落地应用。参考人形机器人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强化整机“身份证”信息管理能力,持续健全完善人机安全协作管理机制。培养既掌握核心技术、又精通行业场景应用的多元复合型人才,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产业人才梯队。统筹运用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各省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探索促进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和应用的地方性制度安排,探索人形机器人保险等政策。

(六)凝练成熟经验。对技术领先、成效显著、模式成熟的实训方案,提炼场景改造、环境适配、部署验证、日常运维等全流程操作指南,以点带面促进跨区域、跨行业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各省级地区可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10个,各央企推荐优秀实训方案不超过5个。系统总结人机协作管理、产品安全准入、运维责任界定、安全应急处置等管理规范,沉淀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数据确权共享、商业利益分配等机制经验,支撑专项行动快速复制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梳理重点场景。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工作统筹,主动将专项行动融入本省(市)、本集团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和既有工作机制中,加快推动真实场景单元及用户单位的遴选确认工作,深化供需对接,指导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明确工作计划,填写《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工作计划表》(附件),于20266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相关省级地区要发挥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作用,深入挖掘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主动谋划一批具有应用引领性、技术突破性和商业可行性的高价值标杆场景,在创新应用联合体组建和应用验证上走在前、作表率。其他省(市)、企业可结合工作实际,参考本行动方案报送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过程跟踪。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对纳入专项行动的重点场景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举措。坚持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对已开展联合攻关的场景强化要素保障与持续支持。对涉及行业准入与安全监管的特殊场景,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会商,确保应用验证和部署工作合规可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效,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实地指导,协调打通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三)做好成效总结。20261130日前,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央企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和梳理场景应用成效指标,填报专项行动成效总结,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将组织评估整体实施情况,通过人工智能典型案例评选,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做好整体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供需对接“深度行”、“AI+”具身智能产业共同体等工作渠道,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开展宣传推广,强化引领带动效应。对专项行动实施效果好的区域和企业,在有关政策、标准、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强化组织保障,充分调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领军企业,以及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领域整机企业、应用服务商、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积极性,组建创新应用联合体,并通过专项资金、政府奖励等形式,加大对场景开放、技能攻关、应用推广、标准研制等的支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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